周一丁上前一看,只见树下有一堆动物的粪便还有脚蹄印,一看竟是野猪留下的,他惊讶的扭头,“老幺,你来看这粪便和蹄印。”
“卧槽,竟是野猪的,赶紧追啊!”周怀安把网兜扔背篼里,拿起上面的枪,连背篼都没管,就提着枪追了上去了。
看来对面的野物真的在朝这边山上转移了,万一有更凶的猛兽过来,他们明天出来得小心点了。
追了几分钟,就听到前面传来狗子的狂吠声,还有野猪的嘶叫声,两人忙拉下步枪保险,端着枪,飞快的撵了上去。
转过一块巨石,看到一个泥潭,大黄和大黑追着一头浑身泥浆的母猪,还有七八只浑身泥浆的小猪跑。
猪天生就喜欢玩泥巴,一是因为猪只在鼻子上有少量汗腺,身上是没有汗腺的。
热起来散热困难的时候,它们就喜欢在泥浆里打滚,借助泥巴来调整自己的体温,裹上厚厚的泥浆还能避免蚊虫叮咬。
大黄和大黑各叼住了一头跑在后面的小猪,母猪也顾不得那两只不中用的了,只管带着另外几只拼命逃跑。
这群野猪除了那头母猪,其他的看起来大多是五六十斤重一头的小猪,弄回去卖钱或是自己杀了吃,简直是巴适惨了。
这头母猪至少有三百多斤,这么大的野猪两人不好弄回去不说,还觉得太老的野猪肉太柴,腥骚臭味又重,也没多大的兴趣,要是跑了也没多心疼。
两人看后心里一阵高兴,端起枪,冲上去边跑边朝前面的野猪几枪,“砰砰”地的几声枪响,跑在母猪后面的小野猪应声倒下,发出尖利的哀嚎声。
已经跑进树林的母野猪听着那一声声哀嚎,忽然停下来回头看向地上的崽子,目露凶光的朝两人冲了过来,大黑猛地冲了上去,一口咬住了母野猪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