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他是哪国人,但幸好他会英文,我也会英文。三言两语间,总算问了个明白。
翻译:“噢,瞧瞧这个破地方,最开始的时候,这儿确实是棒极了!我向上帝保证,附近没有一个人不来这儿看电影的!可后来,我的天哪!这儿整整半年,放的都是同一部片子!那感觉,简直糟糕透了!我发誓,从礼拜一到礼拜五,放的东西没有一点差别!人们早就不来了。你说这儿的老板?噢我的老伙计!他早就消失了!”
人话:这里最近半年都在放同一部电影,所以生意惨淡。现在老板干脆失踪了。
生意惨淡不是坏事——那说明接盘成本不高。
但老板失踪是个问题。
这租界里的各种规则我还没摸透,这块地皮归谁?这间屋子咋买?这盘生意要怎么接手?
还有,雷玛斯应该不傻,怎么会半年来不更换影片?
我扒到那铁门边上,隔着门缝往里瞄。
只能隐隐约约看见里头的若干座位,黑乎乎的屋子里,啥都看不见。突然,我眯起了眼:
门里头的地面上,有什么东西在闪着光!
就差十公分,我的指尖,离那闪着光的小东西,就差十公分!
门缝太小,我的手臂虽细,上半截却还是怎么都塞不进去。
够不着的我急得要命,就在这时——
一只细细而带毛的手臂,从外往门缝里灵活一伸。
轻轻巧巧地,把那东西拈了出来。
我一转头——
我的旁边,竟是一只萌哒哒的小猴子!
小猴子看起来年纪尚幼,身上的毛都绒绒的,小小的身体惹人想抱,像是只有一两岁的模样。
它把里头掏出的东西,递到我面前。两只宝石一样的眼睛,滴溜圆地看着我。
我看向手中,这闪闪的东西是个徽章,上面刻着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