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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食滋味 炽柳 1062 字 3个月前

拿起一只,鹌鹑小小的,却沉甸甸的。

紧致又红亮的皮子仅仅扒住里头的鹌鹑肉,凑近了,还能见着皮子上遍布的细小纹理,那一道道的纵隔里夹的都是红油,衬得这鹌鹑在日光的边缘处格外水亮。

扯出一只鹌鹑腿,那肉汁顿时喷涌出来,急急地往嘴里送,又麻又辣,过瘾极了。

鹌鹑都是在野地里跑的,肉质却比家养的小鸡还要鲜嫩。不仅鹌鹑肉本身香辣爽口,连那细小的骨头,嚼起来也发出咔滋咔滋的脆响。

凌花好吃到直嗦手。这会子哪还顾得上什么长辈的气度,好吃,吃得过瘾就完事儿了。

见她娘亲的火气彻底被美食制服,江知味总算放下心来。

光顾着吃这些甜品、小食,正餐金沙炒饭都还没人动呢。

炒饭拨了一点儿到狗碗中。小狗吃时便香得摇头晃脑,吃完后,那陶碗锃亮,连点油花都不见,甚至不需要拿草木灰过水洗了。

米饭是早起蒸的,虽不是隔夜饭,但翻开来彻底摊凉后已经变得干爽。用水分稀少的米粒儿炒饭最是刚好,炒出来不绵不坨,粒粒分明的,怎么都不出错。

家里的米缸前日里见了底。却没给江知味买米的机会,因为刘庆年又扛着一大袋米来了。他买的稻米总是新鲜,颜色白而透亮,各个儿丰满肥厚,比此前家里的陈米好不少。

而且这回送来的,不止大米,还有一大袋筛好的精面粉。

“本想买一截羊腿来,但怕天热、放不住,想想还是送些干货稳妥。”

凌花又是推辞,毕竟这阵子她看着容双一天天的气色变好,有种吾家女儿初长成的欣慰。再说远亲不如近邻,就一墙之隔,她觉得没甚必要,把两家人之间搞得这么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