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有些家底的喜欢把自己孩子穿过的衣服送人,被送的人可开心了,毕竟白捡么。
花钱买二手货,那就不划算了。
“便宜啊,你瞅瞅这质量,这鞋子一看就是牛皮的!”他媳妇来回来地给他展示,“你瞅瞅这做工,这个价格,那才是捡到大便宜了好吧?”
“我是那种花冤枉钱的人吗?”
这警官也是犟劲来了,非要找出这衣服不值这个价格的问题来。
结果一顿翻找就看见了这衣服上绣的字母。
要是他没管这个案子,他自然也不会多想,当他看见那绣在衣服上的字母上,当即就想到了张志杰。
这三个字母不就是张志杰三个字的首字母缩写么?
是巧合?还是他多想了,当即他抱着衣服就来了警察局。
之前去林婉晴家里取证的时候,他看过张志杰平时穿的衣服,那质量一看就是富家子弟该有的派头,从里到外每一件衣服都精致,尤其是外衣,都绣着这三个字母。
立马他就断定,这衣服就是张志杰的!
他立马又回家问自己媳妇,这衣服是从哪里买的。
他媳妇当时吓得够呛,一个劲地问:“咋了?”
他没敢告诉他媳妇,这衣服和鞋子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找了个别的借口。
“这事你不能和任何人说,知道不?”他很是认真地警告了自己媳妇,又赶紧折回了局子喊来林婉晴辨认。
“这么说,我儿子的尸体在哪儿有线索了?”林婉晴的声音颤抖,那张妈能不能被定罪?
“你先回家等消息吧,晚点我们再联系你。”警官拿上手边的东西,迫不及待地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