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琅拍拍赵峥的肩膀,对堂弟喜欢明夏一点不意外。
明夏这样的女人,谁会不喜欢呢?男人大都是庸俗的,见色起意追逐美色。
即便是自己,如果当初明夏不是漂漂亮亮的女孩子,两人可能都不会成为朋友,毕竟明夏最优秀的地方其实是颜值,她有才华性格也挺可爱,但颜值她是顶尖的,才华只能说有但相对一般,至于性格,赵琅这样的身份多得是情商高超的美人愿意捧着他。
赵琅觉得自己条件很好,身材高大,长相英俊,年纪轻轻也算事业有为,家境富裕,为人稳重自持,虽然比起赵峥这样的年轻人来说,性子可能有点闷,但和明夏认识这么多年,两人以朋友之名相处得很好,这就证明了明夏对此性格并不反感。
喜欢明夏的人很多,她读书的时候一直都是校花,追她的人排成队可以绕永新市一圈,但赵琅认为自己优势还是很大的,别的诸如明夏的老同学之类的,都不算威胁。
“这次就算了,我会让西门颂少邀请一些人。”
普通情敌威胁不大,但同阶层同样富裕英俊年轻质优的情敌,赵琅并不想看到太多。
“好,我知道了,是我错了。”赵峥承认,是自己想得太简单了,不过,“琅哥,我喜欢明夏,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
“真的?为什么?”
“只要见过她,没人会不喜欢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