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叶和沈敬的注意力完全不同,“哈哈哈,他这是把饭都给军犬了?胡萝卜?这名字真可爱,和裤衩有异曲同工之妙!”
沈敬淡淡一笑,没有说胡萝卜死在战场上的事,“胡萝卜是因为它爱吃胡萝卜,除了胡萝卜,其他的也是什么都吃,连西瓜都吃!”
出任务的时候,有时他们人都没得吃,更别提给军犬带狗粮,只能从周围找吃的。
胡萝卜是真的来者不拒。
裤衩就比较捣蛋,会藏食。
沈敬又说了军营中的一些趣事,连叶听得津津有味。
直到他说,没有任务的时候在军营是枯燥乏味的,文工团的节目是少有的娱乐之一。
连叶忍不住问,“沈敬,那时候,肯定也有很多文工团的姑娘喜欢你吧?”
沈敬一顿,清了清嗓子,“到家了。”
确实到了新业路的筒子楼楼下。
连叶跳下来,抱着书包等沈敬将自行车锁好,笑眯眯地望着他:“你说说呗,我又不生气。”
沈敬卷头虚握,抵在唇前咳了一声,“那我真说了。其实也没几个,我那时候没有那种心思,根本没放在心上。”
连叶又问:“我猜,肯定有人像给盛怀送饭一样给你送东西,是不是?说说,都送过什么?”
“送什么的都有。”沈敬瞟了连叶一眼,“除了饭,还有吃的,用的,不过你放心,我都不收的!”
“那有没有人借着裤衩来讨好你?!”
“有一个……不过不是文工团的,是饲养基地的。”
连叶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拿出钥匙插进自己房间的锁眼,“也就是说,在我帮你养裤衩之前,还有别人帮你养过了?是不是还利用职务之便和裤衩交流感情?有没有借着裤衩的缘由叫你过去?”
沈敬顿了一下,“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