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爷没料到那小子这么大胆,当着他的面,还敢跑?

“你们谁,给本官抓住他,本官重重有赏!”

一听有赏,所有人的眼都亮了,一窝蜂地涌上去。

百姓二号原本站在人群前面,他跑的最快,也最灵活,看着他很瘦的样子,力气倒是不小,在那小子爬上墙后,一把抓住了那小子的双腿,将他硬生生拉了下来。

既然好言好语不听,那只能“请”他们去了。

百姓二号抓着还想挣扎的那小舅子,押送他去了一号的家里。

一大波人又跟了回来,看县太爷亲自比较一号小舅子的鞋与泥印,结果毫无疑问,就是那小子的踩出来的。

那小子见事已至此,又听有人说要严刑逼供,吓得立马招了。

他在被姐夫赶出去后根本没走,而是听着家里没动静后就悄悄翻墙进来,原本他是想拿点值钱的东西就走,谁知看到了屋子里的一袋子米,便扛走了。

他先把米扔到了外面,随后翻墙出去的。

大概是一号的家比较大,那小子扔米袋的大动静根本没传到前院,所以等一号出来的时候,人已经扛着米走远了。

犯人已经认罪,现在还差最后一项物证,证据确凿后,这起案件就能结束了。

今日县衙内的官差去维护治安了,县太爷没人手可用,便叫百姓二号押送一号的小舅子回县衙顺便领赏,他让师爷跟一号去那老丈人家里取证,至于郑文宣,县太爷特邀他晚上到府上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