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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未央倒也不是否认顾鉴的话,只是事有两面, 奚未央道:“你也说了,顾煊叫顾硕来,一是为求救,若求救不成,退而求其次,是希望他能带着几个子弟好好活下去。那么若为这两点,顾硕确实不需要太聪明,凡聪明的人,都容易自作聪明。生死攸关之事,忠心和能听话,才是最重要的。”

顾鉴抱住奚未央,树袋熊似的贴在他的背后晃啊晃,顾鉴黏黏糊糊的问:“所以你准备见他们吗?”

“当然。”奚未央道:“差别只有快些见,还是拖几日再见。——你想要顾煊活着吗?”

奚未央本不是个心胸狭隘的人,然而凡涉及到顾鉴的事情,他就会变得非常计较,像顾煊那样成天想着要让顾鉴生孩子的,更是在奚未央的雷点上蹦迪,刚知道的时候,奚未央真是恨不得去剁了顾煊,然而现在冷静下来想一想,顾煊如果活着,作用当然是比他死了要大。当然,他死了也无所谓。总归顾煊也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人。

顾鉴也是这样想的。老人家一把年纪了,还操心这么多,虽然讨人烦了一点,但也罪不至死,顾鉴希望他最好是能“安度晚年”。

奚未央悠悠道:“那如果他坚持要让你生孩子呢?”

顾鉴:?

顾鉴懵道:“这不是他说了算的吧?”

奚未央叹了一声,说:“你现在可能还意识不到。凡四境的大宗门,是不大习惯明目张胆的送人的,然而在中州,送人可比送珍宝法器寻常多了。虽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同一样物件,好像已经没了差别,但终究人是活的,同床共枕总会有些情分,可比冷冰冰的死物有用场多了。”

“所以,”奚未央捏了捏顾鉴的鼻子,和他说:“将来会有很多人想给你送美人的。”

顾鉴听出奚未央的失落,他说:“你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