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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寸进尺也得有个限度。顾鉴自我反省,最近一段时间,自从与奚未央住到一起后,奚未央一旦稍有些惯着他,他便就得意忘形了起来,可着劲儿的占便宜。浑然忘了他面对的人,不仅不是什么傻白甜,还是个放眼四境,修为头脑皆为佼佼者的一宗之主。能被冠以“天下第一人”之称的奚未央,又怎么可能会是个能被轻易牵着鼻子走的人?

成日里把别人当傻白甜,终有一日会脚趾抠地的发现,最最“傻白甜”的那个人,就是自己。

在脚趾已经开始抠地的几秒钟里,顾鉴下定决心,决定要最后再茶一把。

茶完这一把,他就在应该做个小孩子的时候,尽可能的学着做一个正常的孩子。顾鉴说到做到。

打定了主意,顾鉴便不再犹豫,他生怕泄露自己的想法,于是自始至终都低着头。突然,静默了好一会儿的顾鉴,用力的一把推开了奚未央,他转身便向着一叶院的书房飞奔而去,不论奚未央反应过来,如何喊他也不停。甚至,因为一直都闷着头往前跑,顾鉴头重脚轻,好几次险些栽倒在地,又很险的被他刹住了车,但不论怎么说,他都决不能停下来。

——一旦他停下来,奚未央就要追上他了。

不能被奚未央追上。

演戏如果不演全套,那还不如不演。尤其当“对手”是奚未央这样的人的时候。

如果顾鉴半道上停了下来,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显得他好像是在刻意的等着奚未央来追似的。虽然顾鉴的确如此。

“呼……呼……”

顾鉴一口气直接冲回了书房,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气,稍一缓过来些,都来不及和沈不念打招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倒水喝。哪成想,水喝到一半时,沈不念的问候没听见,倒是等到了沈清思的一声:“阿镜?”

顾鉴:“——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