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页

高门春色 陆九斯 1072 字 2个月前

可现在,这高门大户里高高在上的大少爷竟然说要与自己立字据,请他在身边做活计!

这可真是天上掉了个大馅饼啊!

孟兰时晕乎乎地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遇上这样的好事,加上迷药的药性还没过开,一时间脑子里乱乱的,有些胀胀地发疼。

不过好在他还没有被高兴冲昏头脑。

不甚清明的小脑瓜转了几圈后逐渐找回了一些理智。

他虽然没见过世面,但也偶尔会听人说起城里的事情,自然是知晓这种高门大户里出来的金贵大少爷身边跟着的人肯定也是很能干的。

别的不说,起码得是会识字的。

哪像他,大字不识一个,嘴也笨,不会说话。

正如方才那小厮所言,他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乡下泥腿子怎么配跟在大少爷身边做事呢。

第3章

孟兰时羞愧地低头嗫嚅:“可我什么都不会。”

他边说边不自在地用手指摩挲着手背上的冻疮。屋子里太暖, 手上的冻疮又痒又麻,钻心的不适仿佛是在提醒他认清现实。

他这样的人就是想去给城里的餐馆洗碗端盘子,都是要被管事的昂着头仔细挑一挑选一选的, 哪有资格跟在人家身边做书童呢。

萧承钰将他的动作看在眼里, 将心疼按下, 面上的表情依旧不变,握住孟兰时去抠冻疮的手:“不用你会什么, 只要待在我身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