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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认为,莫多里先生存在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顾名思义是为了规制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大白话说,要百花齐放,严禁一家独大!

莫多里的时代集团和奥莱集团,在a国都是数一数二的传媒巨头。

双方在传媒行业一直存在竞争关系。几十年来,双方互相开火无数,光是陈一诺知道的,举报对方有垄断行为也不是第一次。

但这次,奥莱集团的举报,来得毫无预兆,确实让莫多里和陈一诺都措手不及。

陈一诺边听王之初的解释,脑子同时快速转动,他反问时代的律师。

“听说,奥莱举报以后,ftc需要你们提交所有关于这次收购的资料。他们要这些资料干什么?”

时代律师点头:“没错,大到收购合同,小到员工之间的邮件往来、聊天记录,只要跟东南亚电视台收购项目相关的,都要上交审核。”

“他们估计想是从这些资料内,确认时代集团在收购项目过程中,是否存在企图垄断的证据。”

陈一诺说:“就是说,如果ftc在邮件里找到一句:只要时代集团收购繁星tv,我们就能成为行业龙头。这就算证据确凿了?”

时代律师点头:“差不多,据我们所知,他们已经找到我们一个高管在邮件白纸黑字写着:我们能通过收购东南亚电视台,挤压奥莱市场占有。这个证据,对我们不太有利。”

莫多里听到这里,眉头紧皱,骂道:“早提醒邮件要小心,就是不听!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