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从雪茄盒里选了根大卫朵夫,一手捏着雪茄,另一只手熟练地拿着喷枪烤雪茄脚,漫不经心:“我害怕,让陈一诺留下。”
普尔斯和陈一诺都没想到,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叼着雪茄的陈宗礼,嘴里会说出:我害怕。三个字。
说话和人设反差太大。
普尔斯低声问陈一诺:“你哥什么意思?!”
陈一诺也不知道,他以前跟老王也经常出去玩,陈宗礼不是这个反应。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坐到陈宗礼旁边,带着笑脸商量着:“哥,我先陪普尔斯下去逛逛,待会儿上来陪你,行吗?”
手里的雪茄被燃出猩红,陈宗礼眯着眼睛,细细吸了几十秒,浓稠的白烟在口鼻缭绕。隔着烟看陈一诺的脸,谄媚中带着讨好。
他要是像普通弟弟一样坚持:不管我就要去玩!然后头也不回地跑走,那多好。
偏偏陈一诺不是普通弟弟,商务谈判时软硬兼施,全是心眼,跟他谈判时身段很低,眼睛湿漉漉的,生怕他不高兴。
有这样的弟弟,再强硬的陈宗礼,也只能认栽,他摆摆手:“去吧。”
陈一诺有些犹豫:“真的?”
陈宗礼含着雪茄的嘴角扯了扯,有些生气:“那我反悔了……”
没给他反悔的机会,两个“好朋友”勾肩搭背离开了包间。
关门前,普尔斯眼睛直勾勾地看向沙发上抽雪茄的陈宗礼,对方也刚好看过来,平静无波的上斜眼,忽地闪出两把刀子……
普尔斯立刻回头,被着这记虚无的眼刀,刀出一身冷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