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让我脱离现在的境地,我做什么都愿意。”特诺拉易斯喃喃自语。
忽的,一道身影出现在面前,投下的影子将他笼罩。
“真的做什么都愿意吗。”
“特诺拉易斯小少爷。”
特诺拉易斯一愣,仰起头看着出现在面前身高挺拔,披着黑市里惯有斗篷,看不清面容的人。
虽然看不清脸,但听声音,对方应该很年轻。
即使特诺拉易斯在家的时候经常被兄长们戏称为傻白甜,但经过这几天社会的毒打,多少也长了几个心眼。
此刻面对这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的家伙,他顶着一张脏兮兮做过伪装的脸,露出迷茫的神色:
“你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你说的人。”
“既然你不是,那么想必对我通知守卫也没什么意见吧。”修长如玉的手指从披风中探出,佩戴着便携式的腕戴款光脑的手腕轻晃了晃。
特诺拉易斯瞳孔紧缩:——!
弗恩牺牲了自己才让他跑出来,绝对不能再被抓回去。
可恶,要不是自己没有光脑也没办法正大光明联络家里,才不会这么悲催。
绝对不能被抓到,捣乱地下交易市场的罪名本就不小,这次还牵扯上本来应该在卡金交易行进行出售的奴隶。
特诺拉易斯眼神变得凶狠起来,当下就要朝着对方冲过去。
搏一搏,说不定嬴的是自己。
“该说你勇敢,还是鲁莽呢。”
兜帽下的脸侧了侧,轮廓分明的下颚线使得他的面容更显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