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周六,余惠想让顾东他们在家里看着弟弟妹妹,和钱兰一起去城里的制碗厂买。

第二天,余惠就和钱兰相携进了城。

二人先去了碗厂,买了八十个面碗,钱兰觉得买多了,肯定用不着这么多碗的。

但余惠坚持要买这么多,也是她给钱,钱兰就没再说啥了。

买好碗余惠便背上了,八十个碗分量可真是不轻,压弯了她的腰。

“小余,还是我来背吧。”背着空背篓的钱兰,见余惠背得这么吃力,就想让她放下来自己背。

余惠摇头,“嫂子你不用跟我争,等会儿还有锅呢。”

锅可不比碗轻。

闻言,钱兰又把手收了回去,这碗要是自己背了,小余等会儿不就得背锅了吗?

她们要买的锅可不小,怕是会更重些。

要一路走到国营商店太远了,二人在路上拦了个三轮车,坐车去了国营商店。

余惠跟国营饭店的人熟,就把装碗的背篓寄存在了国营饭店。

两人在国营商店挑了一口大铁锅,不便宜,一张工业券,二十二块钱。

筷子余惠和钱兰就没买了,集市上有卖的,一大把竹筷子,只要几毛钱。

买好碗和锅,两人就背着背篓坐上了公交车。

因为背篓占地,还多给了一个人的车费。

两人直接把锅碗放在了店里,背着过去的时候,看见文招娣和她婆婆妈正在零三号房打扫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