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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的那本《资本论》她都已经翻烂了,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止步于此。

乡里的生活跟她的朝代的乡村没什么区别,大抵都是种菜养鸡,逗猫逗狗。

村里日子过得最好的,除了村长家就是陈家了。

陈家大儿子陈庆力大如牛,能干又孝顺,一个人干的活能顶五个人,挣的公分也是最多的。

除了李静贞家里,也就只有陈家天天能闻到肉香。

偏偏陈庆长得还挺英俊的,黝黑的皮肤,健壮的身子,不少家的小姑娘都喜欢他。

这天,万灵儿背了一背篓柴火从山上下来,柴火的重量压弯了她的腰,或许,她的腰早就弯了。

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万灵儿脚底一滑,摔了一跤,背篓里的柴火撒了一地。

她的脚崴伤了,不过她顾不得这些,现在容不得她有大小姐脾气。

陈庆早早干完了活,从山上捉了只肥兔子,回去给妹妹解馋,远远看见摔跤的万灵儿。

万灵儿咬着牙爬了起来,陈庆从背后搀住了她。

突然感受到一道有力的臂膀在支撑着她,万灵儿回头看到了陈庆,便也不作挣扎,任由他搀扶着自己下山。

陈庆的肩膀很结实,随手将万灵儿背的柴火接过来,被在他身上像空气一样。

万灵儿被他推着下山,感觉自己肩背一松,长久以来绷紧的弦仿佛缓和了下来。

看着那让她充满安全感的坚实臂膀,万灵儿心脏嘭嘭直跳。

她反正永远也回不了城里去了,不如就安心待在安奉乡……

陈庆提着一只毛茸茸的兔子回去,妹妹陈婷欢喜的抱起了兔子:“小白兔乖乖,真可爱,哥哥把他皮剥了烤着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