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到一年,说谈了一个女朋友,准备结婚,原身夫妻也知道儿子有女友,他不说,只侧面打听过几次,高中同学,附近镇上的,家庭情况和他们差不多,也没过于干涉,孩子喜欢就行。

夫妻俩开始操办儿子订婚结婚的事,两家人坐在一起商议,订婚六万八加三金加六礼,六礼双份的,十二件,结婚十二万八,再加七七八八的小礼,儿子满意,他们也能拿出这些钱,直接同意了,毕竟这些钱到最后都是给他们小两口的。

婚定下来,婚纱照拍过,结婚的日子已经选好,女方突然提出不愿意和老人住在一起,必须在县城买新房,那个时候房价已经从两三千一平方涨到了五六千,还要买三居室,首付必须准备二十几万。

这完全是抽干他们所有积蓄还得借钱,原身之前买的房子是一百三十多平的,四个人住在一起完全不挤,加上李明亮经常开车到处跑,不经常在家,原身一天有十二个小时都在商店里,有足够的私人空间,真没必要买房子。

原身认为她和李明亮一直在外跑生意,相对于周围父母辈的人,已经是开明的了,也理解孩子们不想和公婆住在一起的心情,就是,大家都是普通家庭,应该能互相体谅。

准备找女方协商,恰好这个点,女孩子怀孕了,老两口只能点头同意,他们能承受,就不要在这个大喜的日子,让两个孩子翻脸,但在他们心里留下了一个疙瘩。

后来结婚,女方只带回来六万,疙瘩更大了,儿子也知道了这件事,两人大吵了一架。

儿媳只认为这是她爸妈在为她谋福利,她在婚姻里处于劣势,必须把钱财掌握在自己手里,加上她又怀孕了,结婚之前就把工作辞了,一直没有挣钱。

原身是女人,理解,但不认同,儿子儿媳的事,她不插手。

随着孩子的出生,把这件事冲淡了,欠的钱还清,三个人挣钱,每个月四千的房贷,还起来也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