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衣服让营业员拿下来,他想买。

沈静姝看不惯,觉得他飘了。

的确良做的成衣在这个时代很时兴,听说是从港岛传入内地。

时髦的姑娘几乎人人一件,沈静姝却不喜欢。

因为它透气性差,透光性强,相比之下沈静姝更喜欢透气性强,穿着亲肤的棉布。

她不理欲言又止的武三凌,不要成衣,反而扯了好多棉布。

回去的路上,蹬着自行车,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的武三凌闷声闷气开口。

“你为啥不要?”

不要他买的衣服,难道反悔了,不想和他结婚了。

明明之前当着大家的面笑语盈盈的应承,难道后来后悔了。

在农村汉子一贯朴素的观念里,媳妇不要自己的钱,不要自己买的衣服。

那就是不要他这个人,这是件顶天大的事。

男人忧愁的眉折腾成了好几段,坐他后边的沈静姝看不见。

瞥了眼某人宽厚的背部,她其实有时候不想搭理他莫名其妙的忧愁。

可是啊。

随后无奈叹了口气,眼底闪过纵容的她抓着他外套下面的老头衫。

穿的太久,布料削薄的透明,松松垮垮挂在肩上往下掉。

光知道给她买,她不缺衣服,也不想想自己。

沈静姝听村里大娘讲,往年九月底,十月初,就要开始收玉米了。

男人难不成挂着一身松松垮垮的老头衫顶着烈阳埋头卖力。

光那么想,好了,沈静姝的眉头同样皱紧,她扯了扯他身上的老头衫,小声道。

“我又不缺衣服,你也不想想你自己。”

“我买了好多棉布,棉布吸汗,又透气,到时候给你做几件短袖上衣,替换着穿,你看你身上这身,都快穿透明了。”

媳妇没进门就开始心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