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惹了混混还好,只要躲着他们就不会有事。

可要是冲撞了镇上的贵人,那可真的是说打死就会被打死的。

这个时代平民老百姓的命是很贱的,根本不值钱。

那些达官贵人杀了普通平民,随便花点钱打点一二,就能将此事揭过。

就算是告到了县衙,那也是要先将告状的人打上十大板子才能受理案件。

这就是一个不把百姓当人看的世界。

所以她并不打算去做生意。

倒是做点小买卖可以,但绝对不能招人眼。

挣了钱再把屋子修缮一下,多买点田地,多买点下人伺候着。

当个拥有很多土地的富家翁也不错,至少偏安一隅,不怕有人下绊子。

“晚晚睡醒了没?睡醒了就赶紧起来吃肉了!”

门外传来的婆婆刘晓燕的声音,他们已经回了好长时间了,如今狼肉都炖了一个多小时。

原本有些发柴发硬的狼肉,如今也被炖得软烂。

林晚晚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可如今清醒了,就立马闻到了炖肉的香味。

“来了,我这就起来!”

林晚晚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活动活动四肢,便将房门打开了。

“赶紧收拾收拾,洗把脸,洗洗手就吃饭了!”

“今天辛苦晚晚了,不仅救了爷爷,还给家里带来了肉食。”

“不过这狼肉咱们家只吃一头,另外一头让你爸拿去镇上的野味铺卖掉。”

“到时候买点布回来给晚晚做身新衣服,你看你这裤脚都短了一大截,估计过段时间就真的不能穿了。”

刘晓燕是个健谈的女人,她一边将狼肉从锅里盛出来,一边碎碎叨叨的说着一些家常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