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昨晚的翻找,他心思一动,

一人戴一边也行吧。

小经总应该挺大方的。

记得他接下原晟的第一年,处处碰壁,在饭局上喝酒喝得头晕眼花是常有的事儿。

他结束后上卫生间缓缓,他朦胧地盯着镜子的自己,发呆之际,经清淮也进了卫生间。

对方衬衫上戴着一对蓝宝石袖口,他看着小经总的手腕,脑子一抽,非要抢着给人袖扣拔下来。

他醉着,找不着门道,袖子和袖扣两败俱伤。

小经总只是把另外一边拆下来,说;“喜欢?”

江晟看着经清淮的脸,被迷惑了似的,鬼使神差点点头。

经清淮过着把袖口放在他的手掌里,“喜欢就好好保管。”

想到这,江晟突然指尖抓上经清淮的袖子,不受控制般脱口而出:

“小经总,我喜欢你的耳钉。”

经清淮似乎有些惊讶,被抓着的手没动,眼神落在江晟的耳垂上。

江晟的耳垂不算小,圆润饱满,这种有耳垂的人戴饰品好看。

察觉到对方的沉默,江晟尴尬的收回手。

我靠,江晟,你可真好意思。

一张嘴就是要啊。

你俩熟吗?啊?你俩这时候顶多是个说过两句话,跳过一次舞的同班同学。

很快,江晟咳了声,露出一个坦然的笑:“我是说你戴耳钉很好看。”

他解释了一句,然后目光紧紧地落在舞台演出上。

“谢谢。”

“左边还是右边?”

啊?真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