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昨晚的翻找,他心思一动,
一人戴一边也行吧。
小经总应该挺大方的。
记得他接下原晟的第一年,处处碰壁,在饭局上喝酒喝得头晕眼花是常有的事儿。
他结束后上卫生间缓缓,他朦胧地盯着镜子的自己,发呆之际,经清淮也进了卫生间。
对方衬衫上戴着一对蓝宝石袖口,他看着小经总的手腕,脑子一抽,非要抢着给人袖扣拔下来。
他醉着,找不着门道,袖子和袖扣两败俱伤。
小经总只是把另外一边拆下来,说;“喜欢?”
江晟看着经清淮的脸,被迷惑了似的,鬼使神差点点头。
经清淮过着把袖口放在他的手掌里,“喜欢就好好保管。”
想到这,江晟突然指尖抓上经清淮的袖子,不受控制般脱口而出:
“小经总,我喜欢你的耳钉。”
经清淮似乎有些惊讶,被抓着的手没动,眼神落在江晟的耳垂上。
江晟的耳垂不算小,圆润饱满,这种有耳垂的人戴饰品好看。
察觉到对方的沉默,江晟尴尬的收回手。
我靠,江晟,你可真好意思。
一张嘴就是要啊。
你俩熟吗?啊?你俩这时候顶多是个说过两句话,跳过一次舞的同班同学。
很快,江晟咳了声,露出一个坦然的笑:“我是说你戴耳钉很好看。”
他解释了一句,然后目光紧紧地落在舞台演出上。
“谢谢。”
“左边还是右边?”
啊?真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