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好热,夏梦穿着复杂的漂亮小裙子,整个人跟块粉色小蛋糕一样,但是真的好热!

热的她汗流不止,本来弄丢行李箱就心烦,现在烦上加烦,最要命的是,她居然还崴到脚了。

太命苦了。

举目无亲,夏梦站在路边,脸色很臭,她甚至拉不下脸找人帮忙,翻遍手机也找不到能帮自己的。

只能孤立无援地站在那里。

“真是条好狗,李叔,这次真是谢谢你了,等我回去问问小芜,如果她不要我就自己养着。”

“哎哟,没事。你们愿意要它也是好事,放工地上说不定哪天就被人抓了卖去狗肉馆了,你是不知道那些狗贩子有些讨人厌,专门偷狗。”

杨书桦开着三轮车,车后面坐着一个民工模样的大叔,身旁蹲着一只狗,个头很大,毛色金黑相间,看着像是土狗,又有点像是德牧,实际上它是一条串串,是只公犬,今年三岁半,名字叫威风。

李工是郝堂民宿包工头,在附近还有个沙场,据他说三年前沙场刚办起来的时候,威风自己跑到工地,李工想着能养条狗能看家护院,就收留了威风,在沙场养着,给口饭吃它就留下了。

威风是条好狗,看家护院的本领很高,去年有偷狗贼来下药闹狗,它也不吃人家的东西,反而汪汪叫唤把人给叫来,偷狗贼被吓跑了。

不过沙场行情不好,马上就要关门了,李工的包工队也打算去外地干工程,他们一走,威风没办法带去,就想着给威风找个新主人。

李工在民宿说起这事时,杨书桦听在心上,就说帮他问问,然后就去问了夏芜,要不要养条大狗。

现在山上面积挺大,光靠金豆黑豆两小只根本忙不过来,再养条狗也不碍事。

夏芜说可以先把狗带来看看,要是不认生就能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