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秋澜先是把将进酒默读了一遍,心中是荡气回肠,他几乎瞬间就爱上了诗仙太白。
唐李白。
唐应该就是朝代了,这诗仙应当是作古多年的人了。
忽然君秋澜又想到,他一直疲于生活,蝇营狗苟,还没认真了解过这个世界。
就连这个世界没有皇帝,还是从张力口中得知的。
后来他才去查了近代史,大致了解了一下从所谓的封建社会进步到现在的一个过程。
心中自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概是对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没什么好感,也就导致他一直没有去了解过这个国家的历史。
其实从文字,各种细节和习俗来说,两个世界应当是同出一辙的。
今天见了这首诗,就已经让他想要去了解唐朝这么一个时代了。
君秋澜稳了稳心神,提笔落下,这回用的是行书。
总共不到二百字的诗文,他写得洒脱,又带着钦佩与敬仰。
酬勤大叔都给看爽了,“好啊,好啊,好啊。”
不光字写得好,这写字的范儿,也漂亮得很。
没有过多的词汇来夸赞,一个好字了得。
“该我了,该我了,我要蜀道难。”秃头大叔说。
“你这人不老实,蜀道难比将进酒多一百多个字了。”
秃头大叔也爽快,“那我多给钱不就行了。”
这么好的字,也就是这小娃子没有名气,要不然这一手书法怎么可能就值这点钱?
还是他们捡便宜了。
君秋澜也没拒绝,查了蜀道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