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很快就死了。腊月十三那天,所有的风雪都全部停歇,天空湛蓝阳光明媚,母亲却死了。
母亲死后三天,一位族叔过来料理父亲的后事,正逢母亲新丧,便带着我一起扶灵回老家。然后在扶灵回老家的路上,我被那位族叔卖进了南风馆。
从此我再也没有回到过那个叫刘家峪的村子。
因为我识字,读过书,人又白净乖巧,在一众男童里,甚是得馆主看重。又因为我学艺刻苦,琴棋书画吹拉弹唱乃至歌舞样样不差,长到十四岁,人又清秀又温驯,便被馆主献给了他的主子。
主人好南风,更好乐器。
我自然得宠。但主人喜怒无常,自然也时常受罚,臀背大腿甚至脸上,时常都是伤。
我出席主人举办的宴会,要表演,也要讨好每一个客人。
要有一副好歌喉,但客人通宵达旦要你饮酒,谁敢不饮?
如此这般,再好的身子,再好的嗓子,也渐渐地废了。
我感觉我自己就要废了。干这一行的,十八岁,已是迟暮年纪。我的身子越来越硬,声息越来越沙哑,颜色,卑躬屈膝谄媚讨好的脸,也不会再惹人怜惜。
但世间好梦易醒,琉璃易碎。日日繁华歌舞醉生梦死的主人,先迎来了抄家灭族的大罪。
好笑的是,我作为他的男宠禁脔,竟然被收没到了教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