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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弘毅自以为打过招呼了就不会有报纸报道,可他还是放心地太早了。

苟青波被判刑的第二日一大早,天才朦朦亮,各大报社的报纸已经运出,分发到各个点,再由专人拿去贩卖或是送到已经订购了报纸的居民手上。

这些报纸似乎和往常一样,也没什么新鲜的。突然,翻着翻着,大家发现了一个比寻常粗了至少三倍的标题,顿时浑身一震,一种惊悚的酥麻感从尾脊往上窜。

这个新闻讲的是昨天法院判的一个案子,罪犯苟青波为助亲妹抢夫上位,竟然拐卖了原配堂妹,真相大白后,被判有期徒刑三十年。

正文开篇就直接点明了报道中所有主人公的头衔和他们之间的关系,紧接着便以叙事和对比的手法描述了整件事的经过。韩青玉一家的悲惨和苟青芳一家的幸福美满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当读到苟永志原来还是韩家的养子时,多少人恨得牙痒痒,恨不得亲手将这一家子黑心肝的掐死。

文末还特别强调,苟青波实为累犯,观其行事对法律法规极其蔑视。是不是因为身后有什么保护伞,所以他如此才肆无忌惮?

大家看完报道,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一时间唏嘘不已。

苟青芳作为苟青波犯罪的最大受益者,却毫发无伤,仍旧是光鲜的部长夫人,还是妇联工作者。

在大家看来,苟青芳并不无辜。因为从她亲嫂子徐喜妹的供词来看,苟青芳早就相中了自己的堂姐夫。甚至为了能够嫁给堂姐夫,时不时地在自己亲哥面前表明心迹。

这样一个其身不正,上赶着抢别人男人的人,怎么还可以待在妇联工作呢?

可怜那被拐卖的原配韩青玉,哪怕赢了官司,却并不代表就讨回了公道。她那受尽折磨的十年,被抢走的丈夫和儿子,又该如何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