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尔滨市。
927军工厂中午下班的军号已经吹了两遍,大喇叭里开始循环播放着《喀秋莎》。
“这都过了12点了,周家怎么还不来接新娘子?”
林卫东崭新的皮鞋将木地板踩得嘎吱作响,脖颈上暴起的青筋一跳一跳。门外楼道里,看热闹的邻居越聚越多,交头接耳的议论声嗡嗡地传进来,林卫东的老脸越来越难看。
“周家接亲的人怎么还不来?”他抬手抹了把后颈的汗,“十二点半再不到,整条家属院都要看笑话。”
赵玉梅假意去扯丈夫的衣角,声音不高不低,刚好能让门外的人听见:“东哥,消消气,书瑶心里也难受……这哪能怪孩子呢?”
“怎么不怪她?”
林卫东猛地拔高了声音,唾沫星子几乎喷到里间紧闭的门上,“连个男人都笼不住!周家今天就是故意给她难堪,连带着我们林家都成了全厂的笑话!”
里间,温书瑶睁开眼。
空气里混着浆洗过的棉布味和一点樟脑香,她一时分不清身在何处。
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办公室——那部被毙掉的短剧稿,《我在五零年代做代购》。女主靠金手指倒卖粮票、文物,一路踩着旁人的尸骨登顶。作者被拒稿后,把炮灰女配改成了她的名字,连容貌、生辰、家庭背景都照抄。
剧情里,“温书瑶”在新婚夜被诬陷,半年后举报私藏禁书,发配北大荒,投河,连尸体都被生父配了阴婚。
她猛地扑到梳妆台前。
玻璃镜里,一张苍白却难掩明艳的脸正惊恐地望着她。
柳叶眉,丹凤眼,右眼睑下那粒小小的泪痣——是她,又不是她。
“我成了……温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