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贵公子简直不像个男人,皮肤白,腰又细,身上还老是香香的,简直比女子小哥儿还勾他。

单身且没有异性缘的张顺,可以说是人生头一次喜欢人,且这人也喜欢自己,他觉得自己是这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以前在军中,大家都是糙老爷们,生死不知也没有几个人娶妻。

后来跟着少主来了村里,他又冷脸不爱讲话,还天天杀猪卖肉一身煞气,更没人愿意接近他,那些小哥姑娘看见他都是躲着走,他一直是被人嫌弃的存在。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单身二十多年的大老粗,居然还有人喜欢,且这人还是又香又软的贵公子,这是他做梦都没敢想过的。

“阿顺哥哥,小诺诺走了以后,我也该回去,你陪我去南城好不好~”楚云川撒着娇道。

“嗯,我陪你。”张顺也想早点成亲,而且少主都给他放假了,媳妇他一定要娶到手。

幸福来的太突然,楚云川啊了一声,呆呆地仰头看身前的男人。

“真的?”

“嗯,真的,我陪你去南城,要是你家里不同意你嫁给我,那我就做你家的赘婿,

要是他们还不同意,那我就给你当保镖,这样就可以每天都陪在你身边。”

张顺的这一番话把楚云川给惊着了。

那么大个子一个汉子,说给他当赘婿,要入赘他们家。

楚云川的眼里忽然升起了水雾,他踮着脚把自己的唇送上去。

“谢谢你,阿顺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