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动作过于熟练,我后知后觉。
原来这是你自己的车,你自己的车撞死了你自己。
呵呵呵。
如果我能早点知道,我的逃跑路径就是下城区了。
抛什么尸,雨水那么大,下城区这么拉胯的基础建设,指望摄像头看清我的脸那是天方夜谭,要不是怕路过上城区的时候车牌号被看出来,我连扫尾工作都不会做的。
但以上这些话我都没说。
因为我正在他的车后座上坐着,我怕说了他会破防然后直接把我丢路边。
那样被抛尸的人就变成我了。
我不太喜欢下水沟和乱葬岗,我比较喜欢海葬,或者给我买块公募,好方便以后我哥给我烧香的时候不至于因为墓碑没人维护而烧错了纸钱。
到了阴间至少让我有钱一把好吗。
虽然烧不起实体星币,但我哥还是烧的起纸钱的,我要向其他穷鬼们炫耀我哥今天给我烧了纸别墅,你们都没有哦~!
我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因为我觉得以闻以序的飙车技术我可能活不到第二天(笑)。
的一路上狂飙了400公里/小时!
我自己开的时候都只敢100公里/小时。
不就是感叹号吗,我给你,我加大加粗加三个。
400公里/小时!!!
给你贴脑门上。
我挺想知道我和他什么仇什么怨,但我死活就是想不起来,算了,迟早有一天能来个回忆杀助我想起被尘封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