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酒楼后院,钱母跟她说一番推心置腹的话,她听完之后,感动不已。
一个身无长物的母亲,能为儿子做到这个地步,实属不易。
而且钱母也允诺她,若是将来他们真有情义,也不是不可以做平妻,总比做农夫妻要好的多吧?
不是有句话吗?
宁为富人妾,不为穷人妻。
她还觉得像沈清这样,整天想着挣钱,完全不考虑成亲嫁人的想法,简直太可理喻。
女儿家,总归是要嫁为人妻,与其将来年纪大了后悔,不如现在多为自己打算一番。
“艳儿,你咋不吃呢?是不是热的?还是饭菜不合胃口?哎,我瞧你好像瘦了,是不是在这儿住的不习惯,今儿咱们住一晚,明儿一早跟娘回去,咱家的田地都收拾出来了,你爹说要补种红薯,从沈清这儿弄的秧苗,明儿回去之后你跟娘一块下地,赶紧种上,我夜里也能睡着了。”周来娣愁的很,他们乡里人家,想糊口过日子还是得种地,不过要是能跟着沈清做点小生意,可就更美了。
她说完上面的话,也不管女儿咋想,就望向沈清,“丫头,最近你这烤鸭生意咋样,可缺人手?若是缺了,一定得告诉我,咱是自家人,你给别人多少工钱,也照样给我就是,甭管多少,我都没意见。”
沈长福尴尬的停下吃面的动作,“她这儿人手够,咱家还有好些活,你哪能到这边来。”
周来娣瞪他,“家里的不过是些补种的活,你一个人也能干,等艳儿回去了,叫她帮你一把就是,咱家现在缺钱,不多想点门路,将来可怎么得了。”
沈长福不说话了,这回交税粮,他们家粮食不够,折合银子凑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