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去钱家
“不过我也不会是那刻薄不讲情面的主子,你们的身契为五年,五年后,如果想赎身出去,我不会拦着,到时再说吧!但有一点,若是签了卖身契,就要听我的话,与沈家一体,不得我的同意,是不能离开的,否则我将身契送去官府,你们是要吃罪的。”
卖与雇,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卖了,便是主家的奴才,若是犯错,主家可以打骂,甚至转卖,一切都不由他们自己做主。
即使意外死亡,只要不涉及命案,主家只需给点安抚银子即可。
雇佣的不同,还有独立人格,活干完了,随时可以离开,有自由。
她细细研究过,从忠诚角度来说,她当然更青睐买人,而不是雇佣。
春菊跟小桃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听完沈清的话,二人也不思考,一致同意卖身。
沈清当即拍板,“我找人打听过,现在镇上像你们这样的粗使丫头,便宜的五两银子,颜色好的,才十两,我给你们家人八两银子,也只是买你们五年,你们每月也有三百文的工钱,逢年过节,也有衣裳鞋袜,眼下我们吃啥你们便跟着吃啥,这点上,亏待不了,所以不管咋算,你们都不吃亏。”
春菊跟小桃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被卖了不仅有工钱,还有期限,虽说沈家只是刚起步的小门户,可里头干干净净,她们也只需要埋头干活,啥勾心斗角都没有,多省心啊!
俩人当即磕头谢恩。
“多谢小姐开恩,我们二人一定好好干活,绝不偷懒。”
沈清道:“以后还是叫我二姑娘。”
“是,二姑娘。”
沈清又吩咐道:“春桃厨艺尚可,以后你就跟着我姐,负责厨房的活,小桃管着宰杀鸭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