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季甜甜这头小绵羊,不开口则以,一开口也能把人骂哭。

“顾枫你怎么说话呢,我就是问问,别以为你们有钱就了不起了,我也有,哼!”

“大勇,咱们去窗边坐,瞧不起谁呢。”

看着气呼呼转身离去的人,林飒顿感心累。

这个袁小红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简直就是一根搅屎棍,走到哪里霍霍到哪里。

在学校的时候,同学们就没有一个不烦她的。

长得不咋地,还自认自己天下第一好看,简直有大病。

“飒飒,我怎么觉得这次下乡后会非常热闹,你说咱们到时候是看戏,还是把水搅浑了天天看戏?”

听到季甜甜的话,林飒勾唇一笑,“当然是把水搅浑了才好玩。”

“这几年你们又不是没见过那些回城的人,穷山恶水出刁民,咱们要想过得好,不被人盯上,最好的办法就是天天让村子里有戏看。”

“当然,要是人家是好人的话,咱们就下手轻点,毕竟这一去,至少几年内是回不了城了。”

“你们几个都记住了,去了那边,大队长千万不要得罪,就算要收拾别人也要按照老规矩走,懂?”

林飒本来是自己一个人要下乡的,不是家里人不爱她,实在是整个军区大院被她霍霍的都没新鲜感了。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好玩的娱乐项目,为了让自己活的更加开心一些,只好换个地方找新鲜感。

至于上班,那种一个月只有三四十工资的工作,她才不要去。

她怕自己到时候一个忍不住,把人家厂子掀了。

没错,她林飒是婴儿时候就来了这个年代,至于为什么还有上辈子的记忆,估计是孟婆汤过期了。

不然她为了忘记那些丧尸的记忆,愣是喝了三大碗都没啥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