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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他拿起地上的水果,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

“记住,你在国外,个人就代表国家的形象,不要丢人丢到国外,你丢的是国家的颜面!没钱,靠自己的努力去挣!”

武振宇居高临下看着这小偷,说罢,头也不回走了。

直到武振宇走远了,这个小偷才挣扎着坐起身来,一瘸一拐的进了一个小巷子。

小巷子里,十几个混混正靠在墙上,看到小偷进来,众人都是一脸嘲讽。

这十几个混混肤色各异,除了小偷之外,还有两个黄皮肤的。

“陆天寿,你不是吹牛自己很能干吗?怎么连偷个钱都会被人抓住?”

黄皮肤的小混混喊出小偷的名字,不是别人,正是逃亡的陆天寿。

陆天寿眼神恨恨的,却又无可奈何,现在的他,就是丧家之犬,哪里还有尊严可说?

当初徐真真出事,他卷着她的财产连夜逃亡,从港城进入迪拜,一切都很顺利。

他觉得自己手里的钱足够多,足够在迪拜落脚。

于是,他在迪拜最好的酒店住下来,每日尽情享乐,甚至还交了几个当地的富家公子。

然而他实在低估了迪拜的消费,也低估了这些富家公子的挥霍程度。

不到一个月,他身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付不起酒店费用,被酒店保安赶出了门。

他想去找之前玩乐的富家公子帮忙,然而他没钱,就什么也不是,没人搭理他。

他有听说阿布扎这地方战乱,有人在这边趁乱发财,是以,他从迪拜来到阿布扎,打算大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