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一处高高的狼堆,数头巨狼挨挨挤挤的趴卧在一块儿。
突然,狼堆中间冒出一只手,那手在半空摇晃两下,仿佛想抓住什么东西,过一会儿收了回去,接着顶着乱糟糟头发的脑袋冒出来。
被数头狼压了大半夜的叶知栀总算能呼吸口新鲜空气,她的脸颊红彤彤,上面还沾着黏湿的发丝,不仅是宿醉后遗症,还有太热了的缘故。
叶知栀扭动身板,双手左右推开热腾腾的毛毯,使劲将自己拔出来,然后翻过一座座狼山落地。她扭头一看,这座狼山里,银一二棕三白小白银小灰还有银绯团团缠在一块儿挨着睡得呼声阵阵,银绯最为霸道,直接把自己的爸爸和叔叔姨当成肉垫,趴在最上方。
而她,差点被肉山夹扁。
叶知栀扒拉昨晚的记忆,想半天才回想起来。
昨天晚上大家都太开心了,围着篝火进行庆祝,或许是狼群已经很久没吃熟肉,狼群都颇有些想念,头头都表达出想吃的意思。
叶知栀哪里会不满足。
她知道,狼群本身并不喜欢吃熟肉,牠们更钟爱新鲜血肉,牠们的这个行为,只传达出了对叶知栀的思念。要知道叶知栀在的时候,每回在巢穴里烤肉干,都会给路过的狼喂一嘴。
这次她离开这么多年,不管哪头狼,都对她十分想念。
动物的情感或许单一,但远比人类坦诚炽烈,狼对自己的伴侣绝对专一,对同伴不离不弃,而叶知栀是牠们中的一员,自然也直面如此情意。
或许,这是她一直对丛林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