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故事发展。
原身小有积蓄后,尝试着投资了两家小店,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但收益比并不高,仅仅大概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样子。
这个比例的利润,还不如买一支好点的基金赚的多。
而由于这两家小店的收益,原身自觉事业小有成就,是可以寻求更高利润更大的项目了。
郑炜在这个时间找上原身,说要搭线。
原身其实并没有正儿八经谈过这种“大生意”。
但她自觉成长到一定程度了。
煞有其事跟郑炜还有那个大老板吃饭,谈天说地,发表对岛市经济市场的见解。
那位大老板是个比原身大两岁的离异单身男性。
饭局中,大老板侧面表现出不俗的事业实力。
吃饭到快结束,郑炜接了个电话,说家里有事,提前离开。
大老板却在这时提出氛围到了,想与原身共度春宵。
原身拒绝几次后,由于对方反复要求,自身又顾及以后想与人家做生意,不想惹怒人家,最后便抹不开面子的同意了。
事后原身就后悔了,隐隐反应过来,自己这样反而可能对以后的合作没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