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丹凤眼,华美,矜傲, 穿一身白色洋裝,炽烈的红圍巾在风中獵獵飞扬,掠过隋朱时, 一双雪那样白的手探出, 留下一串铜板。
隋朱成了瞎子后,以前见过的画面都漸漸模糊了,只有那一抹白和红越发鮮艳。
隋朱当时心脏狂跳。
他不想做女人、小姐……他也想做男人、少爷。几年后, 隋朱赌了一笔大的, 凭借大少爷再一次的善意, 隋朱把自己赌进了隋府。
隋和光送他的第一件礼物是银簪。
他竟也要他做女人。
下人偶尔隔远议论, 他都听得见——“真是个瞎子?可惜了”“她那么美”“他是个男人,要那张狐精脸做什么?大少爷就是被勾去魂了!”
美是什么?甜的吗?光滑的?热的?美有什么用?揽客、爬床、勾引、做男人的“女人”?
在被撵出隋府的那天,隋朱再度碰到了“美”。
他咬住大哥的手掌。血是最美的,腥甜的,滋润的,淌过舌尖,覆盖口腔,形成一层粘腻温暖的薄膜。
血流进眼睛,隋朱感到刺痛。漸渐的,从前只能模糊感到的光影,变成一块块刺目的红斑……那天起,他的视力有了好转。
脸上身上遍布淤青,隋朱却甜蜜而热烈地笑了起来。
哥哥。
我终于看清你啦。
隋朱一路摸爬滚打,到了南边,依旧习惯穿女裝,但躯壳日渐高大。恢复视力未必是好事,每个人的视线不是在说“惡心”,就是黏着恶欲。
地痞流氓嘲笑、猥亵,隋朱笑眯眯地做傻子,暗巷中,待人走近,就用簪子刺死他,再抛尸到水井,他很幸运,一次也没被发现。
簪子……好东西,可以是饰品,也可以是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