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怀瑾忽然对他的年龄感兴趣其实没有别的意思, 他只是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以为的十年,很长,长到占据他人生的二分之一,在他数次深陷的梦魇里, 人生前十年被无限拉长、放大, 每一帧都被单拎出来, 被梦里那些没有形体的看客评头论足。
这后十年就成了地狱里垂下的蛛丝, 大雪中的其他颜色,是他的锚点。扎下去,把他从一轮轮无止境的梦里带回来。
他以为十年的陪伴很长, 长到足够把两颗心联结在一起,足够在师兄所有重要记忆里占据一席之地,足够使他成为师兄心里重要的、最重要的部分。
但他忘了,师兄活了很长很长时间,十年的时间对他而言不过是儿戏, 打个盹儿、闭个关就过去了, 甚至他的猫, 那只毛色鲜亮、身材修长得豹子似的小东西陪在他身边的时间都比自己长。
怎么办啊。
怎么办啊,时怀瑾。他没办法了, 唯一拿得出手的、可以被称为筹码的东西都无足轻重。
他好爱好爱你, 可他没有办法了,他是你捡回来的,本就欠了你一条命,又不能把命赔给你。
让他去死吧,活着比死更难。
他不在乎别人怎么评判他,悲春伤秋也好,矫情做作精神脆弱也罢, 他通通不在乎。
向他伸出手的人都不要他了,他活着又该向谁摇尾巴?
他已经决定去死,一个叫时怀瑾的人此时决定去死。
妈妈走的太早,还未教他如何适应这个世界,遇见时鹤鸣以前,这个世界很大,纷乱嘈杂,街上走着无数的腿,长的短的粗的细的,他趴下去,脸贴在地面上,叼着混着土的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