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里好久没有油水了,每次喂鸡的时候,就仿佛看到一盘盘的辣子鸡在向她招手,不过她可没那个胆子给秦母说想吃鸡。秦蕙很清楚,到时候说不定先去世的就不是鸡了。

买完东西秦蕙和秦母就准备回家了。

郑婆子想着今天赶集,二儿子回来还没有给他做身衣裳,于是就叫陈绍池骑上自行车,俩人去镇上扯布料。

去的时候好好的,回来的时候陈绍池带着郑婆子骑车到半路,发现车胎漏气了,于是俩人不得不推着自行车走路回家。

从镇上到新安村和福安村是一个方向,一条大路沿着那个方向走去一大截,再分向两边就是通往两个村子的路了。

今天赶集的人多,回来的路上也断断续续都是行人。

秦蕙看着骑着自行车从身边路过的那两个身影,只觉得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自行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秦蕙和秦母也刚好追上他们。

「大姐,这是咋了,我看你们咋停下来了呢?」秦母看着人家的自行车,有些眼热,也好奇怎么好好地就不骑了,骑车多舒服啊。

「哎呀,我们这车好像漏气了,等回家修修才能骑了!」郑婆子看着秦母,「这位大姐,你是新安村的吧,你们今天也去赶集啊?」

听着两个婆子像是很相熟的谈话,秦蕙看了一眼漏气的车胎,一抬头看见陈绍池,就想起来他是谁了。

这不是那天大堂哥送的客人嘛,听后来秦母说,好像是和秦芳相亲来着。

秦蕙之所以会记得陈绍池,是那天遇到大堂哥的时候看了一眼他。见他身高相貌比起大多数农村人来说要优秀许多,一般在村子里看见的男人一米都少,而他看起来最少得一米八三这些。

秦蕙在心里默默地评估陈绍池,同时也忍不住感叹这秦芳还真会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