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有个声音自小出现在心底呐喊,那就去华夏,去你本该出生长大的故土。他也这样做了,父亲和母亲离婚多年,对于此事也都劝他慎重,来之前更是做足功课,因此他知这是怎么个巨大又弱小的国家。
真正踏上这里,见到那些虽是也黄肤黑眼黑发的人,却对他们的大多瘦弱营养不良的外貌很是不习惯。亦或小心翼翼看他的目光,亦或仇恨不屑的表情,也难以面对。
他发现这里是父母的故土,可与他在伦敦并无区别。
“不属于”三个字成为了心底答案,这世界并无真正属于他的故乡。
注定他是无根飘零,应是一生漂泊的旅人,只因没有任何属于他的故土。
直到有一,被那人只是一根钢笔,一本稿纸,就创造出的世界惊讶,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如果他不认识他,只是看这作品,大概会沦为忠实读者甚至狂热读者。
但他认识他,亲眼见过他伏案写作的侧影,见过他懒散的模样在写完新章节后,也无不炫耀自信的问他:“你要不要现在就看这章,当我第一个读者。”
他生出了巨大的艳羡:原来一个人可以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如果他能成为这样的人,那他想,只要还能写,还能热爱,那么诚挚的热爱,这就是他灵魂的归属之处。而不是自身力量的不足,终生需要靠外界来成全完善自己。
所以他想看着他,如同疲惫的旅人般,想停下来长久的看着他的诚挚与热爱。
--
冯小姐声音更飘了:“我要向你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