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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铮再也听不下去了,腾的坐了起来,下了,正在争吵中的两人一大跳。

“娘!”胡春丽喃喃喊了一声。

顾铮定睛看去,看到一个骨瘦嶙峋的妇女,着实吓了一跳,虽说现如今是70年代初,可早就已经改革开放,极少见到这么瘦的人。

反观胡春丽对面的王胜利,英挺的眉一身军装穿在身上倍儿精神,也并不瘦,甚至还有着肌肉。

再看一看他手里提着五斤鲜肉,啧啧,这可是好东西,在这个年代,肉依旧极少见,也不过就是过年才能大吃一顿往常哪里舍得?

“娘!”王胜利先是一愣,随后也反应过来,喊了一声。

顾铮还没开口说话呢,王胜利便笑着拽着手里的两块肉,来到了顾铮面前:“娘瞧瞧儿子带什么好东西了,五花肉!今儿个儿子跟着车队出车,队里特意给的五月节里,小娟做的红烧肉那可是一绝,等会儿我把肉拿去,让小娟做熟了,让大力来喊你!”

王胜利满脸笑眯眯,完全不觉得自己这话有哪里不对。

这也不怪王胜利,俗话说婆媳是冤家,即便胡春丽是有名的勤快媳妇,善良,勤快,可依旧让顾铮看不顺眼,总是鸡蛋里挑骨头。

甚至,为了跟自己儿媳妇打擂台,完全不顾两个孙子孙女和儿媳妇饿得骨瘦嶙峋,依旧支持自己的儿子报恩,而自家便宜儿子报恩的方式,就是把家里所有的东西拼命的搬进别人家里,给人家养老婆孩子,到人家家里勤快的像是保姆,不仅如此,还要逼迫着自己的媳妇去给人家帮忙,把人家娘仨养的白白胖胖,自己的儿子女儿骨瘦嶙峋。

要是换作以往,原主绝对点头同意,反正知道最后她是吃到了,至于儿媳妇和两个孙子孙女,全当眼瞎,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