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条“无昭不得入殿”是吾神亲自下的指令。
我想见吾神一面,这个愿望本身就和吾神的神谕相悖。
可我想见吾神,从未有过一刻像眼前这般渴望。
为此,我愿意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
反正已经做过一次离经叛道的事情,我也不在乎再多一条罪名。
时隔月余,我再次越过神殿外的重重守卫,来到了神殿之内。
我抵达神殿时,正值夜半,大殿之外一片漆黑,殿内反倒灯火通明。
我知道,我这次闯入神殿,吾神恐怕早就知道。
上次,我筹谋半月,在踏入神殿的那一刻,就被察觉到了。
更别提,我这次什么都没有准备。
吾神怕不是早在起心动念时就已经被察觉到了。
可祂什么都没有说,依旧是那般纵容我这个大逆不道的罪人。
“为什么还要来?”我听到祂如是问道。
“三十鞭刑,我以为我早就用实际行动告诉你,我的答案了。”
是啊,三十鞭刑,足以要一条人命,更不用说那虚无缥缈的爱情了。
大概所有人都是那么认为的,可我偏偏是个要爱不要命的。
这条命早在七八岁时就没有的,我是靠着爱支撑自己,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