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狗是不能够随便伤害自身的,他的命、他的身体都应该是主人的所有物!
“三少爷,我没有,我跟那个律师一点关系也没有。那天晚上在小巷的相遇,只是偶然,我为了逃避追击,躲在巷子里,他偏巧路过。”
连夜说的全是实话,却又因为对施明光产生了不该有的私心和感情,不敢直视洛平城的双眼。
“你在说谎,不,也许你说的是实话,你们那晚是偶然相遇,是第一次见面。但是,你想跟他有更多的联系,你不舍得!这条手帕,就是最好的证明!”
洛平城死死抓着手帕不放,连夜的目光不自觉落在手帕上的“光”字。
对,洛平城没说错。
主人对饲养多年的狗,还是很了解的,一眼就能够看穿自己的心思,连夜无法反驳。
他不舍得将那一夜的相遇、将施明光从心里抹去,即便他不配走近那束光,他不配拥有那束光,至少,他想远远思念和仰望那束光。
连夜垂下了头,像个乖乖认错的孩子。
洛平城内心的愤怒却再次掀起,一种莫名的恐惧、痛苦和悲愤交织缠绕,不断啃噬着他。
连夜竟然连解释,不,他连说谎都懒得说了,他明明还是自己的东西,却又像是完全被施明光夺走了一样。
洛平城并不知道,这样的感觉叫做“失去”。
他这辈子不断地在失去,失去最喜欢的妈妈,失去最崇拜的爸爸,可他从来没有想过会失去连夜。
“去死吧!”洛平城突然把连夜踹倒在地,不给他反应的时间,直接掐住了他的脖颈,拼命诅咒。
与其失去,不如让他死在自己手里,死在自己眼前,死在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