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机微微用力,准备扣动扳机。
张临一直很喜欢在夜间出门,黑夜让他很从容很悠闲,像这样在暗处狼狈奔跑的事还从未有过。
薛长松这个煞笔。
他只顾着那杯水里的致幻药剂,应该没想到杯壁上也被他涂了东西吧。
一种只要几毫克,通过皮肤破损处就可以致人心脏麻痹而死的药剂。
为了整到这东西,他花了大价钱。
长期吸食毒品让张临的身体状况不太好,他跑了一段儿后速度越来越慢,最后变成了走。
幸好逃出来了,不然自己现在也许真的没命了。
不仅要死,还要跟恶心的薛长松死在一个房间里,他想想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唉,其实他真不想让薛长松死,死了之后还要在地狱遇到。
难道让他做大薛长松做小?
可是怎么办?薛长松就是该死啊。
谁让明堂死之前叫了他的名字?还听起来那么可怜。好像遇到张临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好像薛长松是他的救世主似的。
该死该死该死该死!
如果不是因为要把薛长松骗到这边来,他根本不用把明堂的身体交给警察。
他选一个风水宝地,把明堂葬进去,再把自己埋进去,多浪漫!
他和明堂的血肉烂在一起,分不开扯不断,直到成了森森白骨,没人能辨清他们的样貌。
他得摆一个优雅的姿势。明堂是在画廊工作的,肯定想要死得好看。
听说曼图亚出土过一对瓦尔达罗恋人,男人被杀女人殉葬。千秋万代之后,他和明堂也可以成就一段佳话。
至于薛长松……张临本来要他扔到河里去喂鱼。
吹着夜风,经过一个又一个黑乎乎的像要把人活生生吞噬的街口,张临有一种诡异的平静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