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诱春上回吃糖,还是半年前余歆和楚觉结婚时。
那会儿总共就两斤糖,来道喜的叔伯婶子和小孩儿挨个儿分过去,到她手里也就四五颗,揣在兜里舍不得吃,最后化得糖纸都黏了手。
这边余母已经拎着余歆买回来的肉进了厨房。
韭菜是自家菜地里刚割的,嫩得能掐出水,切碎了拌进肉里,一股子鲜香味儿直往鼻子里钻。
余诱春踮着脚跟到厨房门口,眼珠不错地盯着案板,她就怕娘又把肥肉挑出来炼油。
也不怪余诱春这般上心。
前回包饺子,她娘就是舍不得那点肥肉,单独割下来炼了油,结果包出的饺子干巴巴的,咬一口连点油星子都没有,寡淡得很。
这回她守着,娘果然没再动挑肥肉的心思,她才悄悄松了口气,蹦蹦跳跳地回了堂屋。
晚饭的饺子端上桌时,热气腾腾的,咬一口汁水都能溅出来。
余父吃得眉开眼笑,筷子没停过,末了竟让余母去拿他“珍藏”的白酒。
那所谓的“珍藏”,其实是前几年他自己酿的米酒,装在个粗陶坛里,藏在柜角好几年了。
这米酒看着清透,度数却不低,后劲尤其足。
余母平时总把坛子收得严实,轻易不让他碰,就怕他喝多了,第二天上工没力气挣工分。
今儿见他吃得高兴,一家子的氛围又不错,余母不想扫了众人的兴致,才松了口,但还是嘱咐道:“可不能多喝啊,这酒劲儿大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