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你杀也得杀,不杀也得杀。”
天地错换,风光陡变。没两年,兔子不足以满足对她的训练,七岁的怀晴开始杀人。
宫殿残破,断臂残垣,几缕青草从废弃木板的缝隙里颤巍巍地生长。四根粗大的圆木柱屹立不倒,雕龙刻凤,犹带往昔的繁华风象。怀晴印象中第一次杀人,便是在前朝的破旧行宫,按公子律的话来说,很有纪念意义。
数具尸身歪倒在地,早已僵硬,血痕干涸。唯有一胖男人锦衣华服还活着,蓬头垢面,双腿膝盖处空荡如洞,鲜血从断口汩汩而出。
“公子,饶我一条命!饶命啊!”
公子律身形瘦削,脸色苍白,手握弯刀,没有看男人,只盯着眼前的小女孩:“来,杀了他。”
七岁的怀晴摇摇头,倔强地双手负于身后。
杀兔子是一回事,杀人又是另一回事。
“知道你阿爹是被谁害的吗?”
怀晴终于抬起眸子,看向公子律。
“知道你阿娘是怎么死的吗?”
公子律摇摇头,“你太小了,定不记得。”
怀晴从未听公子律提起过关于爹娘的事,也从不敢问,没想到这时他会主动提起。
“阿爹很高,很严厉,不背完《春秋》他不会笑,可是上元节也会带我们赏灯会。阿娘……阿娘身子弱,声音好听,随便哼一个小曲,都能让人落泪……”
怀晴听得极入迷,目光灼灼地看着公子律。
她的记忆里从没这些温暖的片段,好想问一问灯会是什么样的,还有,什么样的曲调会让人落泪,她也该会唱的罢?
“可是,他们都没了!死了,怀晴,你知道死了是什么吧?跟你的那窝兔子一样,任别人刮肉剔骨,他们都不会喊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