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榆要看的,就是这些落差大的地方。

当她来到一处落差大的位置,旋即便是眼前一亮,果然有鱼。

急流下的溪底有一群小鱼正欢快游动着,身形细长,侧边看扁扁的,头后背部稍隆起,大约只有拇指与食指伸开那么长。

她一眼就认出这是溪石斑,学名光唇鱼,最是喜欢生活在石砾底、水清流急的河溪之中。

好消息,溪水里不仅有鱼还是肉质鲜美的溪石斑。坏消息,她做的长矛面对这些不过一扎长的小鱼毫无用武之地。

没有经过一定时间训练的人,想要凭借一根双叉长矛在水中精准地命中一扎长的小鱼,不异于天方夜谭。

可能一口气扎个几十次,总会有一次能瞎猫碰着死耗子正好扎中一条,但那不是桑榆想要看见的结果。

她这次来不是为了抓鱼吃,而是为了鱼的血液,能活捉是最好的。

心念急转,很快她想到了个主意。

左右看看四下无人,桑榆脱下身上的外袍,用菜刀在旁边的树干上砍下两根树枝,将外袍罩在树枝间做成网兜。

两只手都得抓着东西,菜刀被她先放到一边,那根长矛却依旧被夹在腋下带着。

她从下游缓缓向上游推进,速度很慢。溪面还是很宽的,她怕自己惊扰到鱼群,让它们从别的方向四散逃离。

等走到鱼群左下方没多远的地方,她将那根长矛取出,对着鱼群聚集的落差层上方便是胡乱一通乱搅,泥沙翻腾迅速染浑一大片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