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酒的回味散去,他才夹起一块兔肉,正是兔腿的位置。
兔肉刚一入口他便是眼前一亮,这兔肉,做得可真好。外皮酥脆,内里多汁,微甜却又不腻,肉质有弹性,火候把握得刚刚好。
哪怕是比起城里酒楼做的也不逊色,看来桑家有位厨艺精湛之人呐。
将他们送来的三道菜依次品尝完之后,沈文赋再没了半分评头论足的雅兴,脑海里只有两个字——好吃。
三个菜加上自家煮的米粥,四个人吃得刚刚好,吃到后来沈文赋甚至连酒都忘了喝,一心想多吃两口菜。
沈映书吃得心满意足,已经许久没吃过这么畅快的一顿饭,他顺嘴问了一句:“爹,这是谁送来的菜啊?手艺可真好。”
“桑家。倒是懂礼数,等他们房子建成的时候,你领着你姐夫上门去认认门,咱们不能白拿人家的吃喝。”
沈文赋对桑家人愈发的满意,他喜欢聪明人,更喜欢不自作聪明的人。
之前帮他们出头,他们过来送谢礼理所应当,但不能送得太重,那就不是谢礼而是巴结。
今日他们送来的东西不算贵,但一看就是用心打听过他的喜好,知道他爱喝黄酒,送的也都是些下酒好菜。
这份情谊他收下,自然得投桃报李,日后还回去。
“唉,好的爹,那我先去集市上了。”沈映书一口答应下来。
跟桑兴嘉回到棚子之后,桑榆托腮看着他慢慢在周围行走锻炼,脑子里还在想干票大的那事。
她已经打定主意,等明日让桑永景夫妻二人都跟着她上山摘果子。有多少摘多少,摘的越多越好,回来通通熬成糖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