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可图的时候,什么“以前的规矩”,那就都不存在了。

就算有了顽固的傻子,看在阮地种子的份上,也只是嘴里抱怨几句。

不过,到底晋州还不能算是阮地,官吏们不能直接管理,于是农户里的家长们便开动脑筋,想出了一个在他们看来更能占便宜的法子。

即女儿或妻子母亲分了地,只叫其中一个去下地干活,拿到工钱。

另外两个,一个料理家务,另一个出去找个活,到年底了,分红自然全归家里。

这样既不怕她们有钱了心野,也能最大程度的整合劳动力——家务总是要人做的,而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可这样一来,女儿就不好嫁出去了,毕竟她嫁出去了,分红还是她的。

家中还不能截留,毕竟被推举领头的人都悄悄在阮兵那备了案,端得是铁面无私。

女儿在家时,还能用“我养你这许多年”和“难道你敢不孝顺”来拿捏,可嫁出去了,成了“别家的人”,那还怎么拿捏呢?恐怕亲家也不会肯。

于是晋州这两年没有女子外嫁,招赘的也少。

似乎是当爹或祖父的还没想出两全之策,那就先这么搁置着,反正晚几年也不会嫁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