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吐出胆水了,他才被搀扶着坐到一旁的石块上。

“真是难捱,这路多少年没修过了?”男人休息片刻,终于忍不住抱怨道,“当地的官吏怎么做的事?”

随从直说道:“倘若有修好路的本事,还能被贼子那般轻易的将三州谋夺了去?”

男人没说话,脸上一片哀容。

他出身豪族,但只是家中的三子,甚至不是嫡子。

原本嘛,靠家中的荫蒙混混日子,当个小官,虽说前途十分不光明,但还是吃得起饭,穿得上绫罗绸缎。

可这回,北边反贼的声势越来越大,朝廷不能继续装聋作哑,只得派人出来看能不能招降——呸,招安。

虽然是个女大王,朝廷还无招安女人的先例,但既然土地已然收不回来,就给她一个官身,叫她“代管”几州。

还能让她出人出粮去迎击辽人呢!辽人那边要打要骂,也是她去顶着,朝廷很可以当什么都不知道。

只要不走朝廷的账,那既损耗了她的人手和金银,又不损朝廷一分一毫。

她赢了,那是朝廷的功劳,是朝上诸公有识人之明,她输了,朝廷便可说她是贼首,本就是宋人之耻,还能谢辽人拨乱反正的义举呢!

且她占的地方,本就收不上什么税,又距离辽国最近,对朝廷而言也是烫手山芋。

朝中各公对北方这一块本就嫌弃,年年要送去米粮,本地的老百姓还常与辽人有摩擦,出了事,辽人问责的是他们,赔钱也是他们赔。

管吧,一个管不好,丢人又丢钱,不管吧?那朝廷威严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