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说到这里,就被一个高壮汉子打断了话头:“什么大人,你要是还念着当初的同窗情谊,就别这么见外,叫我冯灏即可,我比云霁稍长,可以唤我一声冯大哥。”

闵悉赶紧抱拳:“冯大哥,幸会!”

另外两个不待云霁介绍,便自我介绍起来:“在下乔至廉,字明洁,跟云霁有过一起逃学的交情。”

“乔大哥!”闵悉从善如流,乔至廉看起来比较文弱,看他穿着,应当是个读书人。

云霁说:“明洁兄如今已是举人,他才华横溢,只待考取进士,以后便可平步青云了。”

闵悉忙道:“预祝乔大哥独占鳌头!”

“惭愧,惭愧!”乔至廉连连抱拳回礼。

最后一个是个圆脸胖子,长得一团和气:“我叫孙华,字文辉,我没什么出息,既没读书,也没从军。平生就爱吃喝,你可以叫我孙一口。”

冯灏一巴掌拍在孙华肩上:“文辉贤弟最是会吃,一种吃食他只需吃一口,便知好赖。所以京城的食肆酒楼甚至街边小摊,有新开的店,或者出了新品,都要请他尝一口,若是他觉得好吃,那名声就打出去了。”

闵悉恭敬抱拳:“原来孙兄是个美食家,失敬!”

孙华摸摸下巴:“美食家吗?这说法倒有意思。听云霁说,闵兄善做美食,不知可有口福品尝得到?”

“不敢当,都是些家常菜。如若几位兄台不嫌弃,改日我请大家吃顿饭。”闵悉说。

云霁适时接话:“等定好日子,我派人去给你们发请柬。”

大家都兴奋地应下了,这时菜陆续上桌,大家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一边吃喝,一边闲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