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悉看着云霁,哈哈笑起来:“果然还得是你!不过咱们是做平民生意,不是那种宰客生意。如果是开饭馆,档次上去了,卖得贵点还情有可原,摆摊的话,成本投入不大,又没有房租。我感觉10瑞斯就差不多了,8瑞斯也卖得。”
云霁摇头:“小麦粉在这里本来就不是普通人能吃得起的,你既然选择小麦粉做原料,那就不是普通平民能常吃的。贵一点也无妨,让他们吃了还想吃。我们针对的客人,本来就是那种收入比较高的人群,你说的贵族、商人。”
闵悉点头:“你说的有道理。只是摆摊还卖这么贵,我担心不好卖。不过可以先试试水,成本反正也不高。”
云霁说:“咱们还有点钱,再跟桑维斯借点,直接开个饭馆好了。”
闵悉又想到一件事:“万一过两个月咱们就能回去了呢?那岂不是都回不了本?”
“若是能这么快回去,我也不在乎这三瓜俩枣了。”云霁说。
“我在乎,我可是一穷二白啊。”
“你救了我,还用担心下半辈子?”云霁笑道。
闵悉说:“我知道七哥肯定能养我一辈子,不过我更愿意自食其力。咱们确实也不能没钱,穷家富路,就算回到了南洋,也还是要设法回大明,哪儿都要钱。”
“你说的不无道理。”云霁点头认可。
“所以先摆摊吧,看看反响如何。走,我们去买炉子,再买两个锅,一个煮水饺,一个煎饺子。不怕馋不死他们!”闵悉抬起手打了个响指。
两人出门采购厨具和餐具,其实闵悉想的是最好能外带,用什么东西一包就可带走,他一路走一路看,相中了路旁的橡树叶子,橡树叶子肥大,虽然缝隙比较大,两张叠在一起,不就可以完美托起饺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