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念初抬头,嘴唇嗫嚅了两下,却没能说出任何的话。
“医生说,你撑不了几天了。”
温婉笑盈盈地俯下身,将手中束鲜红的玫瑰狠狠掷在她身上。花瓣散落,像凋零的血,沾满她身上的病号服。
“姐姐,你还记得吗?”
“当年刚入温家的时候,你高高在上,连看我一眼都觉得脏了眼睛。”
她低笑,眼底却淬着毒。
“那时候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也尝尝被人踩进泥里的滋味,我要抢走你的一切,抢走你的父亲,抢走你的金钱,包括抢走你的男人。”
她俯下身,声音在温念初耳边响起:
“而现在,我终于做到了。”
“我爸爸说看到你就恶心,我妈妈也恨不得你早点死,而你的那个未婚夫做了我的舔狗。”
她说话的时候带了个“我”字,就是故意恶心眼前的人。
温念初只觉得她很无聊而且幼稚,因为病魔缠身的缘故,她必须得非常艰难才能将头微微抬起,待温婉各种挑衅的言语落下后,她的目光才终于和对方撞到了一起。
温婉今天穿了一件香奈儿新款连衣裙,脖子上戴着那串钻石项链正是父亲送给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滚。”
温念初忍着痛嘶哑地说了这一个字。
温婉听后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看起来还十分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