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卿,你来说说,全国有多少私人矿场。”
私人矿场并非私人拥有所有权,而是经官府许可,承包矿场作业,采出的矿料,一部分要上交官府,经营矿场所得也需向朝廷缴纳税款。
当然,金、银、铜矿不在其列。
矿税的征收由户部负责,但与田赋、人丁税相比,它的管理并不严密。
田地和人口,大多能准确登记造册,矿产却不然。
启朝尚未开发的矿藏有很多,被私人发现并占为己有的例子不在少数,官府很难做到及时勘探并登记于册。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不过袁观德这三天也做了shsx不少功课,便恭敬回道:“禀圣上,登记在册的私人矿场,二千五百八十六座。”
“矿税如何征收?”
“征收实物,三十税一到值百抽十不等。”
因本朝吏冶太烂,浪费人力财力,多位先祖皇帝都曾反对开矿征税。
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各地矿课都相继发展,每一位皇帝当政期间,皆对矿课有所改动,便出现了不同地域和不同种类的矿藏,其矿税皆有差异。
甚至存在有些矿场支不抵收的情况,或矿场产出太低,或矿头监守自盗。
总而言之,对朝廷来说,矿藏开采越多,负担越重。
民夫多被征用采矿,田地无人耕种,粮食短缺,田赋锐减,国库空虚,从而恶性循环。
故矿税制度要完善,开采技术也要改进。
谢明灼一针见血:“每座矿场每年能够产出多少,袁尚书可知?”
“这……”
袁观德语塞,就算有登记,他也记不住啊。